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煤炭运销形势逐步好转,外销量及价格稳定上升,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无序竞争,自相残杀,致使企业利益大量流失。市经委、市物价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强煤炭运销及价格管理的意见》是扭转当前被动局面,保护我市及广大煤炭企业利益的有效措施,现批转给你们,望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见效。
市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煤炭运销环节的管理工作,加大对无序竞争的打击力度,严查重处。
一是要制定和严格执行不同地区,不同煤种的最低限价,保价销售。
二是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制定的租用自备车的费用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三是要加大对低于最低限价和高于省定租车费用的企业的经济处罚力度。
四是要加强宏观调节,连续两次被处罚的企业要核减发运计划,连续三次被处罚的企业要核销发运计划。
五是各煤炭生产营销企业一律不准支付路用车点装费。
晋城市经济委员会、晋城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全市煤炭运销及价格管理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晋市政办(2000)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炭运销及价格管理,有效地解决当前运力和运量的矛盾,堵塞管理漏洞,扭转煤炭行业严重亏损的局面,提高煤炭行业的整体经济效益,维护煤炭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社会稳定,现对煤炭运销及价格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价格管理,确保煤炭坑口保护价和车交货最低限价足额到位。由市物价局牵头,市煤运分公司、山西兰花集团等有关单位参加,市现行煤炭坑口保护价和车板交货最低限价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和核定,对市物价部门制定的煤炭坑口保护和车板交货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严禁煤炭生产企业随意降价竞销或采取多拉少计,价格返还等形式变相降价销售煤炭,严禁煤炭经销企业低坑口保护价收购小窑煤或低于车板交货最低限价销售煤炭。
二、控制自备车使用总量,降低自备车赁费用。为弥补路用车不足, 有效解决当前运力和运量的矛盾,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销售部门可租赁使用铁路部门自购的自备车辆拉运煤炭,具体使用原则是:控制总量,降低成本,联审监督,分别使用 。租赁比例要严格遵循2000年煤炭订货会的订货合同,按照先国营后集体的顺序和上月各发煤单位实际发运总量的30%逐一进行核定。租赁价格要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郑州铁路局在山西长治、晋城地区收取自备铁路货车有关费用问题的复函》中规定铁路自备车租车费用标准,严禁煤炭生产企业和销售部门超标支付自备车费或以其它手段变相多付租车费用。
三、加大价格监督力度,严查查处违价行为 。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纠风办、市煤炭稽查队参加,组成强有力的检查队伍,逐矿、(专线)、(集煤)站进行检查,检查要按照《
价格法》及有关规定依法行政,对检查发现低于坑口保护价销售煤炭生产企业,要按规定的坑口保护价与实际销价的差额处以一倍罚款;对煤炭经销单位,集煤站强行低价收购小窑煤的,要按实际收购价与坑口保护价差额,对收购单位处以一倍罚款;对经营煤炭的单位低于车板交货最低限价销售煤炭的,要按实际销售价与规定的车用板交货最低落限价的差额处以一倍罚款有;对使用铁路自备车的单超标准支付自备车租赁费或以其它手段变相多付租赁费的,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与实付费的差处以一倍罚款;对连续处罚两次的单位,由检查组通知市经委减其发运计划;连续处罚三次的单位由市经委申报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发运资格。
四、加强计划管理,确保国有专线煤矿计划兑现。煤炭是我市的支柱产业,国有煤矿对我市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起着举轻重的作用,保证计划兑现,对提高他们的运量非常重要,困此,每个月国有专线煤铁路煤炭外运计划的安排要占到全市外运总量的80%以上,以确保国有专线煤矿计划的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