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32号)精神,我区在1996年开展了全面勘界工作,到2000年6月,已完成省界总任务的99.8%,县界中仅剩地市毗邻的60公里县界未勘定。根据自治区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地市的上报材料,自治区九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对未勘定的60公里县界进行了研究,并按国务院《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从有利于行政边界地区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出发,做出了处理决定。其中对上林县与武鸣县大明山地段行政区域界线做出如下决定:
一、上林县与武鸣县大明山地段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从武鸣、上林、马山县三县交会点(坐标2603205.0米、36541062米)起,界线沿大明山山脊延伸,向南经1393.0(公益山)、1296.3、1326.9高程点山顶到1381.8高程点(尖岭),再向东南经1367.5、1358.8、1355.6、1348.8、1317.5、1311.3、1342.0、1319.0、1399.0、1364.0、1456.8、1469.0、1446.0高程点山顶到1451.2高程点山顶,再向东经1525.1、1444.0、1385.5、1443.5高程点山顶到1448.5高程点山顶止。界线长度11.88公里。界线东北属上林县管辖,界线西南届武鸣县管辖。上述界线已分别标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1979年出版的1:1万比例尺地形图上。图号为:尖岭F-49一13一(31)。国家测绘总局1968年调绘的1:1万比例尺地形图上。图号为:望兵山F-49-13-(39)、樊家庄F-49-13-(40)。边界线的详细走向见附图。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划定的武鸣县与上林县大明山地段行政区域界线地图(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