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福建省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暂定市公交总公司“51路”观光旅游双层巴士票价问题的通知
市公交总公司:
  你司榕公交(1999)117号“关于核定我司双层大巴票价的报告”悉。经报市政府同意,现核定市公交总公司“51路”观光旅游双层巴士票价为一票制每人次2元,持公交月票者不能乘坐。
  本通知从2000年2月15日起试行至2001年2月底,期满重新核定收费标准。观光旅游双层巴士投放市场后,“51路”原有运行的电车应保持数量不变,所行驶的首末班时间不变,日行驶趟次不变,票价不变。
特此通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