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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下发《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表》和《企业财产损失审批表》的通知
现将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表》和《企业财产损失审批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务必按审批办法的要求,对纳税人填写的内容进行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并写明本级机关的具体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审批。否则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附件: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表
                     单位:元
企业名称                电 话
开业时间       减免时期     隶属关系
应纳税        应纳所      申请减
所得额        得税额      免税额
减免税
 理由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征收机关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市区国
税局审核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市国税
局审核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国税局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必须填写完整、真实、明确审核意见;
   2、本表经批准机关盖章后生效;
   3、本表一式五份,一份送申请单位作依据,其余逐级留存;
   4、开业时间:仅限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的新办企业填写。
附件: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财产损失审批表
                         单位:元
企业名称                  电  话
财产损失                  申请扣除
净  额                  金  额
     营 业   利 润  应纳税所得额  应缴所得税额
财 主   收 入   总 额
产 要             损 失 损 失  损 失 损 失
损 经             扣除前 扣除后  扣除前 扣除后
失 济
年 指
度 标
财产
损失
原因
征收机关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国
税局审核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地市国税
局审核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国税局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必须填写完整、真实、明确审核意见;
   2、本表经批准机关盖章后生效;
   3、本表一式五份,一份送申请单位作依据,其余逐级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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