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绵纺厂:
报来“关于重新审核物业管理费标准的报告”悉。我局柳价字(2000)23号“市绵纺厂生活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批复”试行期已满,经对你公司一年来的运行状况和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合理、公开及与业主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现将市绵纺厂生活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重新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费(含治安费、公共卫生保洁费、绿化费、公共设施日常运行维护费、管理费等):
单间 8元/户.月
一房一厅 12元/户.月
二房一厅 14元/户.月
三房一厅 16元/户.月
非本厂职工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每户每月加收5元。
二、上门收垃圾费;按环卫处上门收垃圾费标准收费。
三、车辆停放保管费
(一)固定停放(车库内)
1、自行车每辆每月6元;
2、两轮摩托车每辆每月25元;
3、普通小汽车;每辆每月100元,每辆每月70元(露天);
4、高档小汽车:每辆每月150元,每辆每月100元(露天);
5、三轮摩托车、残疾车:每辆每月30元。
(二)临时停放(白天指8:00--19:00;夜间指19:00--次日8:00)
1、自行车:白天每辆每次0.1元,夜间每辆每次0.2元;
2、两轮摩托车:白天每辆每次0.5元,夜间每辆每次1元;
3、小汽车:白天每辆每次2元,夜间每辆每次3元。
4、大货车:白天每辆每次3元,夜间每辆每次5元。
汽车临时停放不足1小时不收费,不足4小时减半收费。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应在收费地点公布,并定期公布收支状况,接受住户监督,以上标准从二00一年四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