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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涉农物资铁路运价的复函
广西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部分涉农物资铁路运价的请示》(桂铁价[2001]47号)悉。为保持与国铁运价相衔接,经研究,同意自2001年4月1日起,你公司比照国铁调整的部分涉农物资铁路运价执行。
鉴于国铁货物品名分类和运价号经常变动,且调整的时间比较紧,为适应国铁的调整节奏,不影响联网运输,简化报批手续,决定自2001年6月1日起,你公司货物品名分类和运价号可比照国铁同步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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