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居民出资问题的批复

  梧州市电业局: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居民出资问题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170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城网改造的具体实际及居民的承受能力,经调查审核有关材料单价、用量,现就我市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居民出资问题如下:
  一、现核定我市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居民出资额为平均每户498元。

  二、我市城网“一户一表”改造居民出资范围仅限于电能表(含表箱)及以下入户线等相关配套器材,其规格等级不能低于附表所列规格等级。

  三、城网“一户一表”改造必须坚持用户自愿的原则,供电企业不得借改造之机强行更新改造用电设备和强制收取、摊派费用。在改造中,对用户原有的符合城网改造技术要求的器材,不需另外更换的,收费时应将相关费用扣除;对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户,不需改造的,不得向其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于供(配)电贴费的收取,请遵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01年8月13日起执行。

附件:梧州市城网改造居民出资的主要设备材料及价格表
  附件:
  梧州市城网改造居民出资的主要设备材料及价格表
  材料名称  规格  备注
  电能表  10(40)A长寿命电表
  漏电保护器  带过电流.漏电保护(63A)
  闸刀开关  2×60A
  阻燃PVC管  φ75.φ32
  线户配  BV-6  市内平均每户按18
  户接地线  BV-4  米计算
  楼道灯配线  BV-2.5
  相关配件材料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