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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我市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这一规划已不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修编。目前,我市已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城市之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003]22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搞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西部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目标,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全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则:科学合理地依法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有效保护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贯彻节约与开发并举、以节约为主的方针,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规划基期和规划目标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2002年为基期,2010年为近期,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为便于与政府任期目标挂钩,增加2007年目标值。
  规划目标:保护农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全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10年2020年我市社会经济生态建设总目标,确定我市各规划期的各类用地目标,包括:(一)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二)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三)建设用地总量;(四)中心城市用地规模;(五)中等城市及县城用地规模;(六)交通用地规模;(七)水利设施用地规模;(八)土地开发整理面积,其中新增耕地面积。
  三、主要任务
  (一)总结和评价上一轮规划。认真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全面评价规划实施成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入其原因,分析建设用地增加与区域GDP增加的关系,分析土地利用效率。
  (二)综合评价土地利用条件。结合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条件特点,重点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人口变化与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规模、结构的关系,客观评价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三)分析和预测土地供需状况。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预测各业、各类用地规模和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变化趋势,明确规划期间需要解决的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四)确定土地利用战略。在土地利用条件和供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规划要求和本地区实际,研究提出规划期间的土地利用战略,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和重点。
  (五)拟订土地利用规划方案。通过综合平衡和充分协调,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方案,确定农用地保护、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的规模、范围和重点项目,并就各项指标对下一级规划提出要求。
  (六)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研究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法律法规、调控机制和管理制度,运用科学手段保障规划实施。
  (七)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四、工作重点
  (一)按照土地的主导用途,定性、定位划出农业用地区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区及建设用地的预留(弹性)区,土地开发整理区、生态建设保护区,环境敏感区、自然保护区等。
  (二)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合理调整城乡居民点用地结构和布局,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加大中心村建设和旧居民点的改造力度,规划出重点整理区域,研究整理置换建设用地的潜力,合理开未利用地,力争实现耕地占站平衡。
  (三)根据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及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需要,合理确定城镇用地规模、范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按现行国家标准核定人均用地指标的基础上确定。县级规划中应有县域中心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并划定中心城市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界线,乡级规划应划定各建制镇、集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界线,省级以上开发区,近批准的规模落实用地范围。县级以下的开发区及各类园区应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产凤为独立工矿用地。
  (四)根据人口和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要及上级政府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五)研究基本农田保护的具本办法和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后置换建设用地指标的办法,在规划管理制度上有所创新。
  五、技术路线和方法
  (一)加强基础性工作。要根据规划工作任务要求,开展自然、经济、社会、环境、历史等基础状况调查,收集相关规划资料。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采用经验收合格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确保基础数据和图件真实、准确、全面、可靠。需要对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调查更新的其他区(市)县,要拟定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核查、验收。
  (二)加强专题研究。要根据规划修编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研究,尤其是要结合我市特点,积极开展西部特大型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理论研究,力争有所创新,为规划的编制提供理论支持。
  (三)搞好规划协调衔接。要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作为强制性控制指标,自上而下,逐级控制,同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全市各类用地需求进行预测。要在充分征求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区(市)县和产业部门之间的用地进行协调和平衡。
  (四)搞好规划的分级修编。要分市、县、乡三个层次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其中,市级规划指导县级规划,县级规划与辖区内乡级规划修编同步进行,有条件的县可直接将规划编制到乡级。五城区及高新区统一执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另单独编制规划。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范围为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以及外环路内涉及郫县、新都、龙泉驿、双流和温江的部分行政区划范围。中心城区所涉及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详规做。划分功能区,分两个目标年作规划图。
  (五)加强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要成立规划修编专家指导咨询组,负责规划的科技指导、技术把关和重要指标论证。
  六、规划成果和分工
  (一)市级规划成果
  1、总体规划(市国土资源局)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2020年)文本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2020年)修编说明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总结
  2、专题研究
  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分析与布局评价(市国土资源局)
  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有量分析及保护对策研究(市国土资源局)
  各类建设用地需求预测(突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预测)(市国土资源局)
  人口规模及分布预测研究(市计生委)
  实施规划制度创新研究(市国土资源局)
  3、部门用地规划
  中心城市用地规划(市规划局)
  村镇建设用地规划(市建委)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布局规划(市计委)
  工业用地规划(市经委)
  农业用地规划(市农牧局)
  林业用地规划(市林业局)
  水利水电用地规划(市水利局)
  土地整理规划(市国土资源局)
  旅游用地规划(市建委、市旅游局)
  交通运输用地规划(市交通局)
  生态建设保护规划(市环保局)
  4、其他资料及提供部门
  城镇体系规划(市建委)
  风景名胜区规划(市建委)
  特殊用地需求预测:
  军事用地(成都军分区)
  民政用地(养老院、公共墓地等)(市民政局)
  省级以上开发区用地需求预测(市经委)
  5、图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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