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二○○一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人民政府二○○一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立法任务的部门在规章起草工作中,要围绕我市“十五”计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紧密联系本市改革开放的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搞好协调论证的基础上,注重起草质量,按时上报送审稿。
  列入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分三档安排。第一档为必成项目,年内应当完成;第二档为预备项目,年内由部门起草论证,成熟后可以上报;第三档为修订项目,修订条件成熟的,部门在年内上报市政府。
  有关立法工作的具体事宜,请迳与市政府法制局联系。南京市人民政府二○○一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第一档:必成项目(15年)

 

二○○一年一月五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