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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平市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市直及延平区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我市土地价格的宏观管理,规范地产市场,提高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南平市区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实施情况,特对一九九五年公布的基准地价基础上予以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南平市土地基准地价》公布实施并作如下说明:
  一、本基准地价测算依据《福建省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试行)》和南平市土地分等定级成果,参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和物价变化情况,综合评估测算。

  二、本基准地价可作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价格的评估依据;可作为土地有偿使用税费和土地增值的计算参考依据。

  三、同一等级的土地价格波动范围原则上在修正系数范围之内,个别影响地价的因素超出正常范围时,可作适当调整。

  四、本基准地价在优化配置使用的前提下测算。若土地用途不符合优化原则,应加收地价。

  五、本通知所指土地为熟地。即地块及其所在区域具备或基本具备“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土地平整)开发建设条件。

  六、本基准地价测算的建筑容积率标准为:商业用地为5,住宅用地为3.5,工业用地为1。容积率每增加1,基准地价标准增加15--20%(不含工业用地)。

  七、表中商业用地指商业、金融或商业住宅、商业办公、商业金融、商业住宅办公等用地。

  八、本基准地价不得直接作为土地交易和抵押价格。凡土地交易价格应按宗地价另行评估确定。

九、土地基准地价及城镇土地等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呈动态变化,今后定期修订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南平市人民政府南政(1995)综字161号文件废止。
南平市人民政府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1:南平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me2
  2等地  3250  ±25%  1280  ±18%  /  /
  3等地  2700  ±25%  1170  ±18%  /  /
  2等地  2000  ±22%  1050  ±17%  500  ±16%
  3等地  1650  ±22%  960  ±17%  440  ±16%
  2等地  1150  ±20%  810  ±16%  350  ±15%
  3等地  950  ±20%  730  ±16%  310  ±15%
  2等地  760  ±18%  600  ±15%  240  ±14%
  3等地  690  ±18%  540  ±15%  210  ±14%
  2等地  580  ±16%  430  ±14%  140  ±13%
  3等地  530  ±16%  380  ±14%  110  ±13%
  4等地  500  ±16%  340  ±14%  90  ±13%
  5等地  470  ±16%  300  ±14%  70  ±13%
附2:南平市城区土地等级划分表
  段,中山路,鼓楼街,胜利街,天河巷,朝阳路,人民路,滨江路-府后路口段,紫芝巷,府前
  路,大同里:滨江路-剑津中学段,马坑路:滨江路-市汽车配件厂大门段,东山路;解放
  路-梅峰路口以北30米处段,新建路:水南桥环岛-军需被服厂段.
  后路,新建路:军需被服厂-新南平大桥头段,光荣岭,紫云岗,文体路:市剑津宾馆-市
  标本厂段,进步路,八一路-原印刷厂生活区段,三元路:八一路-市档案馆段,建设巷:
  八一路-顺达商住楼段,马坑路:市汽车配件厂大门-市皮革有限公司段,东山路:梅峰
  路口以北30米处-五0四厂段,梅峰路,自强岭,超骧路,闽江路:玉屏桥头-怡和广场
  段,武夷路:玉屏桥头-怡和广场段,横排路:水南桥头-市化工建材总公司仓库段,水
  南街:水南桥头-石油公司宿舍段,环城南路:新建路-市叉车总厂大门段.
  米处段,金山路:八一路-南平军分区大门段,建设巷:顺达综合楼-二环路隧道口段,二
  环路:金山苑-市机修厂段,剑津路,文体路:市剑津宾馆-市委党校段,进步路:原印机
  厂生活-市职业中专段,三元路:市档案馆-虎头山隧道口段,马坑路:市皮革有限公司
  -市雨伞厂段,环城南路:市叉车总厂大门-市电控厂段,工业路:水东桥头-市公交
  公司大门段,东溪路:工业路-大官路口以北50米处段,闽江路:治和广场-市交警指挥
  中心(拟建)段,横排路:市化工建材总公司仓库-后路口段,新南平大桥-东坑隧道口
  段,东坑路:横排路-石油公司集资楼(拟建)段,水南街:石油公司宿舍楼-区福利院以
  东150米处段,大官路:东溪路-水东办事处综合楼段.
  路:市雨伞厂-环城路段,杨真路,天台路,进步路:市职业中专-天台路段,环城
  南路:市电控厂-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南平公司段,东溪路:大官路以北150米处-南
  纸铁路桥头段,工业路:市公交公司大门-南平铝厂大门段,东坑路,东岭路:石油公
  司集资楼(拟建)-东坑后厂段,316国道:东坑隧道口-市预备役部队段,区福利院
  以东150米处-十里庵铁路桥头段.
  铁路桥头(职工干休所一侧)以东,工业路:南平铝厂大门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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