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7月24日
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维护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3)74号),现就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提出如下工作安排意见:
一、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重点,一是查禁各类传销活动;二是查禁各类变相传销,包括“传商品”、“传人头”、以“网络互动会”和“网络远程教育”为名收取“互助金”、“网站租用费”等活动;三是清查已被禁止从事传销的企业违反规定重操旧业的行为;四是查处转型企业违规从事培训和传销活动的行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密集区等传销易发区。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以上重点区域按要求做好巡查和监控工作。?
二、时间安排
从2003年三季度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在辖区内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区域实行拉网式巡查和监控。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和快速反应系统,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作用,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苗头、线索,要迅速查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积极做好本辖区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排查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反映。?
(二)重点打击阶段(7月16日——9月20日)?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露头就打,狠抓大要案件,特别对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经济秩序的变相传销大要案件,工商、公安部门要联手进行打击,并追根溯源,查清传销组织网络,取缔、捣毁非法传销窝点,对传销头目及为传销提供场地等方便条件者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彻底摧毁传销网络,遏制传销的发展、蔓延。?
要强化对转型企业的监督力度,严格规范转型企业经营行为;对违反规定,从事传销和违规培训等违法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21日——9月31日)?
各部门要对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成果及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并于9月25日前以书面材料上报市专项执法领导组。在专项执法行动期间,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沟通情况,对查处大要案件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传销和变相传销是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危及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防范,确保社会稳定发展。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建立对传销和变相传销长效监督打击机制。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太原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执法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张璞担任,副组长由工商、公安、人行、卫生、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员由工商、公安、人行、卫生、民政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抓紧抓好本地区打击传销专项执法工作。?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具有很大的隐藏性、欺骗性、流动性和群体性,在查禁工作中,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依法行政,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以传销和变相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配合工商等部门搞好查处传销的执法行动。?
人民银行要对利用传销和变相传销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取缔。同时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违法款项的暂停支付工作。
卫生部门要做好防止传销人员中出现“非典”疫情工作。?
民政部门要做好传销人员控制、遣返工作。?
街道办事处、社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发动群众,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三)搞好舆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深入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社会危害性,重大案件要及时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山西省太原市工商局
二○○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