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圻赛德发电有限公司:
关于蒲圻2×300兆瓦电力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购电合同及其关于电价公式的附件A所涉及内容,我局以鄂价重函字(2000)23号文进行了承诺,根据有关政策和投资方要求,按鄂价函字(1996)22号函件的承诺,我们理解并同意“项目”所产生电能的初始电价及其调价机制。在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主管部门请示之后,我们确认在“项目”期限内将按照购电合同附件A中所包含的电价公式来确定每年的电价。
我局确定并调整的电网售电价格水平,将能使湖北电力公司有能力履行其所参与签定其权限范围内的每一份“项目”合同下的所有到期的财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