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国嘉')因2000年、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3年5月19日起被暂停上市。2003年8月30日,上海国嘉披露了2003年半年度报告,但上海国嘉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即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我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根据中国证监会《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稿)第十章的规定和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我所决定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03年9月22日起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