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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省残疾人艺术团巡回演出指导性门票价格的批复

湖北省残疾人艺术团:


  你团《关于省残疾人艺术团赴全省演出收费的报告》收悉。为支持残疾人展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并考虑到省文化厅已对省残疾人艺术团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核定省残疾人艺术团省内巡回演出指导性门票价格为:省辖市、州城区,成人场:20--30元/张,学生团体场:5--10元/张;县(市)以下,成人场:10--15元/张;学生团体场:3--5元。
  请结合演出地实际情况确定票价后向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报备,并接受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的指导。
  本批复执行期为二000年四月五日至二00一年四月三十一日。请速到省物价局办理有关证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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