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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荆州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中介服务收费的批复

荆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我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中介服务收费的请示》(荆价房[2000]第134号)悉。根据你们对土地市场交易中心中介服务收费试行一年的情况,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土地勘测、土地价格评估收费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地产政策及信息书面咨询费,普通咨询报告按每份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的按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3%收取。
  三、地产交易委托代理服务收费,按代理项目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土地使用权出租代理收费按不超过一个月成交租金金额的5%一次性计收。
  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成效额(万元)
  土地使用权抵押代理收费,按上款标准的50%收取。
  地产交易代理服务收费,原则上由委托方承担,如买卖双方均有委托,则各承担50%,特殊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支付方。
  四、土地市场中介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你们要切实加强管理,监督收费单位严格执行有关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二000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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