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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骨密度治疗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省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骨密度治疗系统收费定价的请示》(院发[2001]54号)悉,经研究,同意你院使用骨密度治疗系统治疗骨质疏松症,每次收费60元,每次治疗时间不少于40分钟。
  本批复自4月30日起生效,在省正式核定前先予试行。

二00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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