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骨密度治疗系统收费定价的请示》(院发[2001]54号)悉,经研究,同意你院使用骨密度治疗系统治疗骨质疏松症,每次收费60元,每次治疗时间不少于40分钟。 本批复自4月30日起生效,在省正式核定前先予试行。
二00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