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收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技术服务费的请示》(鄂绿办字[2001]第01号)悉。为促进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发展,保障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政府《
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208号令)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价格政策,同意你办在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服务工作时,可收取技术服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自愿申报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绿色食品办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申报产品的产地进行考察,环境监测,产品质量监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考察报告后,可按附表规定收取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服务费。
二、收取的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服务费应遵循非盈利性原则,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对产品基地考察、环境、质量监测等成本性开支。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到省物价局办理《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监审证》,接受年度审验。
四、以上批复从二00一年四月一日起试行一年。到期后,重新核定正式标准。望做好有关宣传工作,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省物价局。
附: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服务费收费项目和标准
附件: 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服务费收费项目和标准
项目 标准
一.基地技术条件考察.环境监测与评价
(一)基地技术条件考察
制定基地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 2000(元)/份
(二)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1.大气监测费
(1)二氧化硫 18(元/一个样品)
(2)氮氧化物 20(元/一个样品)
(3)总悬浮物 20(元/一个样品)
(4)氟化物 18(元/一个样品)
2.水质监测费
(1)PH值 3(元/一个样品)
(2)化学耗氧量 10(元/一个样品)
(3)生化需氧量 50(元/一个样品)
(4)镉 30(元/一个样品)
(5)铅 30(元/一个样品)
(6)汞 40(元/一个样品)
(7)砷 30(元/一个样品)
(8)氟化物 20(元/一个样品)
(9)六价铬 25(元/一个样品)
(10)氰化物 30(元/一个样品)
(11)氯化物 10(元/一个样品)
3.土壤监测费
(1)镉 30(元/一个样品)
(2)铅 30(元/一个样品)
(3)铬 30(元/一个样品)
(4)砷 30(元/一个样品)
(5)汞 30(元/一个样品)
(6)PH值 6(元/一个样品)
(7)六六六 40(元/一个样品)
(8)DDT 40(元/一个样品)
4.现场采样费
(1)大气 15(元/点.次)
(2)土壤 10(元/一个样品)
(3)水质 3(元/一个样品)
5.仪器开机.预处理费
(1)原子吸收 30(元/次)
(2)气液相色谱 40(元/次)
(3)水样前处理 2(元/个)
(4)土壤前处理 15(元/个)
二.产品检测
(一)农药残留
马拉硫磷.磷化物.六六六.滴滴涕 20(元/项)
(二)元素类
铅.锰 35(元)
铜.砷.汞.铁 30(元)
(三)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 25(元)
大肠菌群 25(元)
致病菌 25(元)
(四)黄曲霉毒素B1 80(元)
三、标志使用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产品公告费由申请单位承担。
五、到无公害农产品进行的现场考察、检测等所需旅差费用原则上由申请单位承担。如合同另有约定,则按合同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