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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冯国勤
  副组长:胡延照 吉晓辉 刘红薇 徐建国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 弘 田春华 江小民 李 蓉 李芬华
  李崇新 余观宝 汪松年 沈念东 张忠玉
  赵伟星 俞北华 俞恭庆 施兴忠 陶校兴
  彭 靖 谢玲丽 谢黎明 薛晓峰
  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春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施兴忠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上海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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