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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春节及“两会”期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浦东新区农发局、农口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分工安排,现对做好春节和“两会”(市人代、政协会议)期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1、组织开展蔬菜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加强对各蔬菜园艺场、蔬菜规模种植区及分散种植区安全使用农药的检查。同时,配合有关单位加大违禁农药的查处力度。

  2、加大蔬菜农残检测力度。市、区县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仪器,加大对本市生产上市蔬菜的抽检力度,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样品,及时追根溯源。各蔬菜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及园艺场要加大对配送蔬菜的自检力度,坚决做到不检测不上市,不合格不上市。

  3、加强冬季动物防疫工作。冬季是各种动物疫病的高发期,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打好冬季防疫攻坚战。各畜禽场要切实做好强化免疫、严格消毒、自我封闭,坚决防止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4、加大生猪“瘦肉精”监测力度。继续加强对本市饲养场生猪尿样抽检,禁止“瘦肉精”、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药物的使用。

  5、加强市境道口检查。随着春节的临近,外来畜禽及其产品运入量急剧上升。各指定道口要严格检查、严格消毒,实施全天候监控,坚决杜绝染疫畜禽及病害产品的流入。同时,要加强非指定道口检查,有关区县农委要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并加强业务指导。
  各区县、各单位要本着对人民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蔬菜、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摆到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住整治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
  为便于领导部门准确地把握监管工作动态,及时协调和处理有关问题,请各区县农委、农口各有关单位将有关监管工作信息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发生重大食用农产品安全事件要按规定即时上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ΟΟ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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