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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福清石竹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福清市物价局:
  你局融价字[2002]第47号“关于要求调整石竹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景区基础设施和观光条件有较大完善,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1]服33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将石竹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10元。
  本通知自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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