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恩施州电力总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湖北省疏导电价矛盾和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663号)批复我省的电价方案内容,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方案中计入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电网送变电工程资金43880万元,按20年计算,年还本付息6286万元。恩施州220千伏电网送出工程投资21000万元,这次先解决10472万元的投资还本付息问题,按20年计算,年还本付息1500万元。
二、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701号)的要求,核定十堰陡岭子电站上网电价为0.362元/千瓦时(含税),鹤峰芭蕉河二级电站上网电价为0.395元/千瓦时(含税),谷城庙子头电站上网电价为0.418元/千瓦时(含税)。清江高坝洲电站新增上网电量为2130万千瓦时/年,汉江王甫洲电站新增上网电量为1800万千瓦时/年,襄樊火电厂新增上网电量为19000万千瓦时/年,鄂州电厂新增上网电量为10000万千瓦时/年,武汉高新热电厂二期新增上网电量6530万千瓦时/年,秭归矸石电厂二期新增上网电量2530万千瓦时/年,武汉汉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新增上网电量1030万千瓦时/年,鹤峰桃花山电站新增电量1500万千瓦时/年,竹溪万江河四级电站新增电量760万千瓦时/年,宜昌昌源水电公司新增电量1120万千瓦时/年。天堂抽水蓄能电站上网电量为10730万千瓦时/年。重新核定十堰龙源峡口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5元(含税),十堰十竹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0元(含税),武汉宏林置业有限公司(只包括椿树沟电站和龙驹沟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8元(含税)。房县三池电站、白玉口电站、雷家坪电站不再纳入全省统一销售电价。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核定松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945元(含税)。
三、为解决恩施州电网二级趸售问题,国家计委决定将省电网供恩施州电量按州级趸售价格执行(每年电量为20000万千瓦时)。
四、1998年省电力公司因支援全省抗洪救灾,损失电费严重,为了缓解省电网的经营困难,经省政府同意分三年予以解决,每年解决4060万元,增加销售电价上涨每千瓦时0.1分,补偿完后降低电价或腾出空间疏导其它电价矛盾。
以上内容从2002年12月10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