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委畜牧办,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畜牧兽医站):
新修改后的《
兽药管理条例》发布一年多来,各地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贯彻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此同时,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为此,农业部组织编写了《
兽药管理条例释疑》,对《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作了详细的解释。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兽药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并适应行政许可的要求,我办拟定于12月上旬举办兽药行政管理及执法监督人员专业法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各区(县)具体负责兽药行政管理的同志1-2人
各区(县)具体负责兽药执法监督工作的同志2-3人。
二、培训内容
《
兽药管理条例释疑》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规章
兽药行政许可执行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报名办法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回执要求及时填写并于11月25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传真至63557990。联系人:章伟建,联系电话:23113098
四、培训及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费,时间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需住宿,请在回执中注明,以便会议安排。住宿费自理。
上海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
200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