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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畜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设置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工作,切实做致“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防止家禽疫情感染到人,根据农业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本市进一步健全动物疫情报告网络等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区县级、乡镇(街道)级、村级疫情报告网络。各级都要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报告责任、规范报告程序。
  二、设立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要选择具备一定文化和经验、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并要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三、各级疫情报告人员,均要在上一级兽医部门备案。各区县要将区县报告人员有关情况及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设置情况(见附表)于12月8日前报我办,并由我办统一上报给农业部兽医局。
 
上海市畜牧办公室
二○○五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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