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最近一个时期,我市相继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其中因溺水死亡11人,因交通事故死亡3人,其他安全事故死亡1人。针对这种情况,市政府领导同志多次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人民政府必须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角度,来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尽职守,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坚决克服不以为然、漫不经心的麻痹情绪,坚决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错误行为发生。社会各界也要主动关心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大力营造校园内外的安全环境。为此,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市、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利用返校日和新学期开学教育的时间,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别要针对我市环海的地理特点、交通状况和农村水塘、水库、河流多、天气炎热的特点,进一步对学生进行以防范溺水、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把安全规定作为学生的一项纪律要求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同时要加强与学生监护人以及所在社区的联系,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二、加强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各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在暑假期间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对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如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接送师生上下学的校车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的、深入细致的排查,消除建筑、消防、交通、饮食等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为广大青少年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校园环境。
三、加大交通监管力度。公安交警和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监管力度,进行综合治理。查处、纠正、处罚各种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特别要严格禁止、查处接送学生的校车超载以及未成年人骑摩托车的违章行为。要于8月30日前对学校周边的交通设施,如安全警示标志、护栏、斑马线、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改,该维护的要维护,该刷新的要刷新,该增设的要增设。各路权单位必须尊重服从交警部门的工作安排。各交通营运部门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在8月20日前对本单位驾驶人员集中进行一次文明、安全行车的教育,杜绝各种违规违章行为。
四、加强校园以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国土房产、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各区、镇、村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塘、水库、深水池、采石坑、石灰池、海岸、溪岸、池塘边、广告牌等进行排查,该加固的要加固,该设护栏、围墙的要加紧设立,该设警示标志的要马上落实。
市政园林、水务、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对城乡地面设置的窖井盖进行全面排查,该更换的要更换,该补齐的要补齐。
建设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各建设工地进行普查,妥善处理各种建筑废弃坑、洞,督促各建设单位注意建设工地安全。校内建筑工地,必须和校区隔开,设立学生禁入标志,采取严格防范措施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加强对学校校舍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校舍建筑质量安全。
五、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学生安全工作方面的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可以开辟专题栏目,把学生安全教育、防范和监护人依法监护的责任、义务宣传到区、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家长的监护意识和社会的共同关心。设立专线电话(市长专线电话:968123,市教育局:2135593)欢迎广大市民举报隐患,提出建议,加强监督。
六、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9月5日前书面报告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今后,若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将实行责任追究。
二○○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