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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路客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物价局,二连、满洲里市物价局:
  鉴于公路客运价格审批权限已下放到各盟市,又逢2002年春运将至,为避免现行的客运价格较大的波动,正确履行政府价格职能,提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在制定本地区公路客运价格办法时,应注意与原自治区制定的公路客运价格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同时搞好毗邻地区包括跨省区市的价格衔接,合理制定公路客运价格和各种差别运价的加成和减成以及浮动幅度,避免大起大落。

  二、凡拟在春运期间实行公路客运票价上浮政策的盟市,在浮动价格政策出台前,应按《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

  三、各盟市要将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后制定的公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及调定价方案报我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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