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通管(2003)89号
二00三年七月九日
内蒙古通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本地管道、光纤和租杆挂线出租业务资费标准的请示》(内蒙古通信[2003]19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信息产业部计价格(2002)320号文件附件《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的管理分类,在参照现试行的本地管道和光纤出租业务资费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本地管道、光纤和租杆挂线出租业务资费标准如下:
一、本地管道出租业务
1、普通地段管道资费标准
普通地段管道资费标准
(元/孔百米) (元/孔百米.月)
2、特殊地段管道资费标准
公路、桥梁、铁路、隧道、繁华商业区等特殊地段管道资费标准。
特殊地段管道资费标准
(元/孔百米) (元/孔百米.月)
注:(1)所有费用中不包括一次性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建议为6000元。
(2)用户租用管道的距离按管道建设的实际路由计算。对于普通地段的管道,尾数距离不足一百米的按一百米计算;对于特殊地段的管道,尾数距离不足一米的按一米计算。
二、本地光纤出租业务
本地光纤出租业务资费标准
(元/对芯公里) (元/对芯公里.月)
注:(1)所有费用中不包括一次性勘察设计费和安装调测费,勘察设计费和安装调测费建议为8000元。
(2)用户租用光纤的距离按光缆建设的实际路由计算。尾数距离不足一公里的按一公里计算。
三、本地网内租杆挂线业务
本地网内租杆挂线业务资费,可比照长途租杆挂线资费和内价费发(1997)1号《关于规范补充电信业务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市内租杆挂线业务仍执行现行资费标准。
四、以上资费标准为政府指导性定价,有经营权的电信运营企业可在30%的范围内上下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