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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我市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根据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厦门市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05年8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这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火灾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接口和消火栓等消防产品。重点检查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大型公共场所及其在建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
  二、在此次整治工作中,将依法查处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打击假冒或仿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
  三、凡在我市进行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使用的企业要自觉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主动整改消防产品质量问题。
  四、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处理。
  五、社会各界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592-5095119
  举报电子信箱:gaxf@public.xm.fj.cn
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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