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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打击季节性口岸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打击季节性口岸“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6月29日


内蒙古自治区打击季节性口岸“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季节性口岸群体性“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屡禁不止,反走私面临着新的挑战。为进一步加大对季节性过货口岸走私活动的打击力度,整顿和规范口岸经济秩序,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私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充分发挥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边防等部门的职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击我区各个口岸“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力争查处一批走私团伙案件,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口岸秩序,净化进出口环境,保护合法、正常的贸易往来,有效遏制我区口岸走私活动势头。

  二、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打、防、控”相结合的方针,严厉打击中蒙边境闯关、绕关、夹带等“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要以情报为先导,拓宽情报信息获取渠道,架构畅通的情报信息网络,掌握“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的规律和特点,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筑牢基础。
  (二)要坚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重点是抓获“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中幕后操纵的真正走私主体,特别是有组织的团伙性走私者。
  (三)海关要加大对以人体夹带、车辆改装、藏匿等方式进行“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的查处力度,以风险管理为突破口,建立违法人员、车辆档案数据库。要重点审查受雇进行“蚂蚁搬家”式走私的人员,严厉打击走私活动的组织者。
  (四)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大对进出境物品的检验检疫力度,重点是来自疫区的偶蹄类、啮齿类动物及其制品和其它涉税货物。要严格执行关检合作机制,坚持依法把关、监管有效、资源共享、协同执法的原则,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强对已取缔的营私市场和可能形成的私货交易场所的监管,加大对集中交易的电子产品市场、机场、车站、仓库、货物等场所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依法查处走私行为和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行为。同时,要严查物品来源,摸清走私交易渠道,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密切协作,形成打击走私合力。
  (六)边防部门要对重点物品、重点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当前利用“蚂蚁搬家”式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武器弹药的行为有所抬头,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行动,增强专项行动整体作战能力。
  (七)各职能部门要通过有效渠道积极与蒙古国有关部门进行联络,将“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严重的地区及涉案人员反馈给蒙古国有关部门,促使蒙方加强对疫情货物的监管,共同打击走私活动。
  (八)口岸所在地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安排有关部门对口岸市场进行整顿,重点打击销售进口走私商品等不法行为,积极配合好“一关两检”部门的工作。同时要加大对口岸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监管场所的基础条件,理顺各种关系,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的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打击“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史青晓任组长,呼和浩特海关缉私局局长刘琦瑾、满洲里海关缉私局局长朱永兴任副组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内蒙古军区,自治区公安厅、安全厅、工商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蒙古边防局,口岸所在地各级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呼和浩特海关,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四、方法和步骤
  全区要集中6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对“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一)准备阶段:2005年6月30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工作,同时要分析研究走私形势、动态、特点和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计划。
  (二)行动阶段: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20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集中优势人力,有目标、有重点、有任务、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以打击走私团伙为工作中心,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三)总结阶段:2005年12月20日至2005年12月30日。各部门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内容包括具体做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届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对各部门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部门主管领导要亲自组织指挥,认真落实人员、交通和通讯工具,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海关、检验检疫、公安、边防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系紧密、运作高效、协调顺畅的打私网络。要加强同当地政府部门的联系配合,进一步强化打私合力,形成打私联动态势。
  (三)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确保专项行动依法、高效进行。
  (四)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扩大社会影响。要多角度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特别是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成果。同时要积极向企业及个人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情况和信息的报送工作,除按要求定期报送情况和信息外,重要信息和情况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于2005年12月28日之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才志民 李会军
  联系电话:0471—6982858  6982959  652780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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