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按照国家关于对学生饮用奶价格实行在政府引导和监督管理、市场有限竞争基础上的政府定价的价格管理规定,经试点和对供奶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状况的审核,现将夏进乳品饮料有限公司与银川一中等46所中小学协商签约的学生饮用奶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夏进乳品饮料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配送到银川市的200ml塑瓶包装夏进牌学生饮用奶含配送费用零售价格为每瓶1.35元。
二、夏进乳品饮料有限公司和各签约学校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和“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方法,认真作好配送、分发和饮后包装物的回收等工作。
三、此价格是学校向饮用学生饮用奶的学生收取的价格,也是学校与供奶企业结算的价格,供奶企业和学校均不得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四、学生饮用奶全部实行送货制,供奶企业必须送货到学校,运费由企业承担,奶品到学校期间的储存、保管、发送中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奶企业承担。
五、学生饮用奶实行学生自愿原则,由学校老师负责配送分发的,学校要按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愿定奶,不得硬性规定学生购买,不得变相提高学生饮用奶价格。
六、为了促进学生饮用奶的健康发展,供奶企业应当进行竞争。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可以向区外经国家评审认定的学生饮用奶定点企业定购学生饮用奶,以促进乳品企业的价格竞争,使学生能用上质量合格、价格低廉的饮用奶。
七、夏进乳品饮料公司供应我区各地的学生饮用奶价格每学期公布一次。根据新学期的供应量及乳品的规格、包装、配送方式等变化情况,以及供奶企业与学校协商的价格,我局重新审核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八、学生饮用奶在银川市以外其它地区推广实施时,供奶企业与学校的协商价格同品牌、同质量、同规格、同包装的学生饮用奶原则上不得高于供应银川市的价格。具体价格由三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公布。
九、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学生饮用奶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规定和利用学生饮用奶牟取暴利的行为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