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计委,各有关农本调查县(市、区)发展计划局:
为保证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的完整性,对农业生产中活劳动进行正确的货币核算,真实地反映活劳动消耗的再生产费用和农业生产成本水平,经测算,现将2003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全省统一工价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糖油、经济作物、山林土特产、药材等种植业产品及猪、牛、羊、兔等畜产品统一工价为9.5元。
二、淡水养殖统一工价为13.3元。
三、集体林区木材采伐统一工价为19元。
四、集体和个体营林、生漆、松脂、橡胶采割统一工价为14.3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