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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昆明市政府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公告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29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通知》([2004]2号)要求,为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宏观管理,调整和优化土地供求关系,引导对土地的合理需求,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经昆明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昆明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办公室昆国土储委办字[2004]2号文批复,现将2004年昆明市政府储备土地供应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4年计划向市场供应政府储备土地5000亩,其中:上半年供应2000亩,下半年供应3000亩;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以及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供地结构,本年度政府储备土地主要用于支持教育、科研、医疗、行政办公、高新技术产业、商贸、金融、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的发展;

  三、本年度计划供应土地包括有一定规模的成片土地和多宗零星土地,主要分布于主城规划区内的北市区(银河片区、龙泉路沿线、穿金路沿线、昆曲路沿线)西市区(马街片区、普吉片区)主城中心区、南市区和东市区也将有适量土地推出,具体地块供应信息另行公告;

  四、计划供应的政府储备土地,凡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属于经营性用地的,一律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按照国家土地供应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本年度土地供应,将围绕“土地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目标,结合土地供求关系的变化趋势,统筹考虑土地供应的各个要素,造时对计划进行调整;

  六、本年度政府储备土地供应计划是以本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在充分考虑本地土地市场发展实际的基础上确定的;

  七、本供地计划范围为主城规划区,主要包括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市属其他各县(市)区供地计划未含于本计划内
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昆明市土地交易中心
200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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