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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收集、整理我省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法制办已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全文在1月12日《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和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要求,由我办收集整理云南省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的意见,并汇总上报。现将我办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和通讯地址公布如下,如对条例(草案)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办。
  联系人:胡江天
  电话:(0871)3632911(传真)
  电子邮件信箱:yunan@chinalaw.gov.cn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编:650021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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