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政府于2002年10月1日以省政府令[2002]17号出台了《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了指导、帮助全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有关执法单位更好地适用该办法,根据有关新法培训制度的规定,省建设厅决定举办《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执法骨干培训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城市房屋拆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法规、主管拆迁的业务处(科)及拆迁办的负责人。
各县(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领导及股室(单位)负责人可自愿参加。
二、培训内容
《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及适用中的有关问题。
三、时间:2002年11月13日报到,11月14日至11月15日二天。
四、地点:石家庄市军兴饭店(地址:正定大街64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01、31、37路,到干休所站下车。)
五、学习、资料费每人13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311-7904560、7902701
联系人:施树强 李伟奇
军兴饭店联系电话:0311-8622200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