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设立贵阳市小河区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贵阳市设置市辖小河区的请示》(黔府呈[1999]3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同意设立贵阳市小河区,小河区辖贵阳市小河镇和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区人民政府驻黄河路。
  贵阳市小河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二OOO年一月二十一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