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对监狱和劳教场所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
  鉴于我省监狱和劳教场所经费不足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二000年九月一日起,凡在我省境内的监狱和劳教场所的生活用水按当地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