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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南京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市南京卷烟厂生产的1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国税函(2005)313号),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的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规格
  计税价格
  元/条(200支)
  南京卷烟厂
  南京(珍品)
  24.4×(62+22)毫米
  全包装
  28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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