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西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一、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19名,分配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时,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为三比一。
二、西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5名。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