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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自来水超计划用水加价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
近年来,我省供水事业发展较快,各城市供水能力得到较大改善,而供水需求相对不足。同时,去年在贯彻国家计委、建设部《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时,我省结合实际,已对城市供水价格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和调整,体现和兼顾了节约用水的原则,对于保护国家水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鉴于以上情况,为减轻企业用水负担,发挥供水能力,加快建设资金回收,现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决定从今年三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自来水超计划用水加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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