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决定:
黄永南同志任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力同志任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试甩期一年);
刘平同志任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宁望林同志任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级顾问
曾晓春同志任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顾问;
彭光辉同志任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助理巡视员职务;
陈步云同志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助理巡视员;
吴汉顶同志任省信息产业厅助理巡视员;
章怀云同志任中南林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郑健龙同志任长沙交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付宏渊同志任长沙交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仁秀同志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甘霖同志任省农业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陈建国同志任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游俊同志任吉首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孟昭武、张建永、李克纲、白晋湘同志任吉首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敏、李达轩同志任常德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易健民、邱绍雄同志任岳阳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何学飞同志任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先雁同志任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方元同志任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
根据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劳动服务公司更名的复函》(湘编办函[2000]98号),原省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省就业服务局;
李楚雄同志任省就业服务局局长;
聘请曹策忠同志为省人民政府参事,聘期3年(聘期内不转工资关系,不办理退休手续);
杨金河同志任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巡视员,免去其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淑媛同志任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蔡四桂同志任湖南行政学院副院长;
陈正银同志任湖南行政学院巡视员,免去其湖南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曾礼昆同志任省档某局助理巡视员;
刘献华同志任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湖南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彭福清、邓微、王华波同志任湖南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戴美湘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文祥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长荣同志的武陵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粟显才同志的中南林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继红同志的吉首大学副校长职务
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有行政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原省劳动服务公司经理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