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白山市、白城市物价局:
根据省政府12月22日第154次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支持龙华热电重组通海高科有关问题》的精神,现将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和出厂热价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273元调整为0.298元。
二、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白山市、白城市龙华热电机组对采暖供热和工业供热出厂热价调整见附表。
以上电、热价格调整时间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表一:
采暖供热价格调整表
附表二:
工业供热价格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