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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爱和谊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日本爱和谊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爱和谊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及费率的请示》(AIOITJ〔2008〕00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条款名称的编号如下:
  其中,主险条款:B15G01Z01080203;
  附加险、特约条款:
  1、玻璃单独破碎险:B15G01F01080203;
  2、车身划痕损失险:B15G01F02080203;
  3、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B15G01F03080203;
  4、自燃损失险:B15G01F04080203;
  5、代步车费用险:B15G01F05080203;
  6、营业车辆停驶损失险:B15G01F06080203;
  7、车上货物责任险:B15G01F07080203;
  8、新增加设备损失险:B15G01F08080203;
  9、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B15G01F09080203;
  10、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B15G01F10080203;
  11、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B15G01F11080203;
  12、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B15G01F12080203;
  13、特种车特约条款:B15G01F13080203。
  你公司应在保单印制条款的名称后加印以上编号。
  二、你公司应客观公正地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不得发生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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