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网络(辐射及地表水部分)建设工程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监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我局将于2008年组织辐射及地表水监测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辐射及地表水监测培训工作分别由我局核与辐射安全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负责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含时间、地点、详细内容、学员、专家、预算等),并推动培训计划的执行。具体培训会务工作由培训承担单位负责。
二、培训内容
培训基本情况见辐射及地表水监测培训计划表(附后)。培训共十五期,其中辐射监测培训七期,地表水监测培训八期。计划培训人数1380人,原则确定为省级辐射监测机构、地市级以上及重点县环境监测机构有关人员。根据批准的培训实施方案,我局核与辐射安全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确定详细培训内容并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三、培训经费
我局共安排培训经费410万元,其中辐射监测培训150万元,地表水监测培训260万元。培训经费支出范围包括专家劳务费、专家交通费、资料费(含培训教材)、场地租赁费、食宿费、中西部学员交通补助费等,原则上不得向培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其他
请你们督促有关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培训,我局将及时对培训工作予以检查和总结,确保形成实效。
请有关局(厅)督促培训承担单位配合我局核与辐射安全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做好组织工作。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辐射及地表水监测培训计划表
序号 |
培训名称 |
培训天数 |
培训人数 |
培训地点 |
承担单位 |
经费预算(万元) |
备 注 |
一、辐射监测培训 | |||||||
1 |
电离辐射监测技术-放射性物理测量培训班 |
7 |
100 |
浙江 |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
24.6 |
|
2 |
电离辐射监测技术-放射性化学分析测量培训班 |
7 |
100 |
浙江 |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
24.6 |
|
3 |
电磁辐射监测技术培训班 |
7 |
100 |
浙江 |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
24.6 |
|
4 |
辐射管理规范高级研讨班 |
7 |
60 |
甘肃 |
甘肃省放射环境监理站 |
14.9 |
|
5 |
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培训班 |
7 |
50 |
四川 |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
14.9 |
|
6 |
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培训班 |
7 |
50 |
新疆 |
新疆辐射环境监督站 |
14.9 |
|
7 |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高级研讨班 |
7 |
100 |
北京/ |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
31.5 |
|
西藏 | |||||||
二、地表水监测培训 | |||||||
1 |
地表水监测技术与方法 |
8 |
120 |
辽宁 |
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42.3 |
|
2 |
地表水监测中的质量保证与管理 |
4 |
100 |
陕西 |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27.3 |
|
3 |
地表水测流技术与方法 |
4 |
60 |
河南 |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23.5 |
|
4 |
水质自动监测技术与方法 |
6 |
100 |
宁夏 |
宁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
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