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8]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演出公司邀请美籍歌手李玖哲,于2008年3月23日到广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此复。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