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文化部关于同意北京快乐米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市〔2006〕105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北京快乐米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关于马传染性贫血病的防治办法
»
北京市革委会、北京市农林局关于马传染性贫血病的防制办法
»
安徽省革委会关于确保高压输电线路安全生产的布告
»
安徽省农林特产税征收办法
»
厦门市革命委员会关于加强公有房屋管理暂行办法
»
南京市革命委员会通知(房产)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