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121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东方新大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英国歌手迪克兰等一行15人,于2008年5月25日至6月3日来华演出,其中5月30日和6月1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