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版专业各级别、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表: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级别

报考科目

报名人数

实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二科

一科

合计

初级

二科

一科

合计

注:“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填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