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上海琥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