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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及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考核合格,现公告如下:
  一、从事指定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机构名单为:
  1.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不来梅有限公司(CCIC BREMEN GMBH)
  2.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马赛有限公司(CCIC MARSELLE EURL)
  3.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伦敦有限公司(CCIC London Company Ltd.)
  二、从事指定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人员名单为: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欧洲有限公司:
  李宝环
  贺 虹
  陈慧莹
  李伟巍
  刘 宇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不来梅有限公司:
  李志鹏
  朱江灵
  马学著
  颜端超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马赛有限公司:
  厉 明
  贾昕元
  王青毅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伦敦有限公司:
  邸连柱
  程鲁江
  黄 寅
  赵 勇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西班牙有限公司:
  付显国
  代同祝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日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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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中利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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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川治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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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明德
  张翼鹏
  三、经批准的境外检验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从事指定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工作。
  四、批准有效期自2007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19日。期满要求续延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续延申请。
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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