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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铁道建设(加勒比)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关于成立中国铁道建设(加勒比)有限公司的请示》(中铁建劳〔2007〕15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独资设立“中国铁道建设(加勒比)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万特多元(合约16.7万美元),所需资金境外自筹,不从境内汇出。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承揽工程项目及相关工程物资的贸易。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公司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后,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
  五、请你公司督促境外企业认真研究并遵守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重视安全、质量、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境外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我驻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使馆经商处和我部(合作司)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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