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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对迎驾贡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迎驾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迎驾贡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迎驾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迎驾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霍政秘[2006]1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佛子岭镇、黑石渡镇、下符桥镇、太阳乡、磨子潭镇、大化坪镇等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酿造、加浆用水采用保护区域内的东淠河水。
  2.高梁采用符合GB /T8231 标准规定的辽宁、山西、内蒙等北纬40度以下地区生产的优质高粱。
  3.小麦符合GB 1351 标准规定的优质小麦。
  4.大米、糯米符合GB 1354 标准规定的优质米。
  5.玉米符合GB 1353 标准规定的优质玉米。
  6.曲药符合Q/YJ04 标准规定。
  (二)工艺。
  以优质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为原料,以偏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采用保护区域范围内的东淠河水为酿造、加浆用水,采用续渣混蒸、跑窖循环、泥池老窖发酵、底换底、二高一低一长等技术生产的蒸馏酒。
  1.制曲工艺:酿造使用偏高温大曲作为糖化发酵剂,其曲心温度在61℃至64℃。偏高温曲在培养过程中小麦的麦胶蛋白、麦谷蛋白在高温作用下,与还原糖进行美拉德反应,生成杂环类芳香化合物,使酒曲产生老练带酱味的曲香。在酿酒过程富于酒体特殊陈香,使酒体变得老练、幽雅。
  工艺流程:
  小麦→润料→粉碎→加水拌合→装模→踩曲→凉汗→入室安曲→培菌管理→打堆→出曲→入库贮存
  (1)润料水份3%至5%;
  (2)粉碎要求烂皮不烂心的梅花瓣;
  (3)拌料水分37%至39%;
  (4)顶火温度61℃至64℃7天以上;
  (5)培养周期30天;
  (6)入库贮藏3个月以上。
  2.酿酒工艺:



粉碎



配料



拌和



加清蒸糠壳







































蒸馏、蒸煮



量质摘酒



原酒窖藏









发酵





























酒头、酒尾



组合

















丢糟

























品尝勾兑

曲药

粉碎



下曲

下饭

打量水

















检验

























成品



包装



检验



过滤



贮藏
  (1)采用十年以上窖龄的泥池老窖为发酵池。
  (2)原料配比: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40:22:18:14:6。
  粉碎度:4,6,8瓣。
  粮醅比:冬季1:4至4.5,夏季1:5至5.5。
  (3)稻壳新鲜、粗硬、干燥并呈金黄色,无霉烂,无变质,不使用粳稻、糯稻糠,在使用前清蒸30分钟以上并摊凉,稻壳用量为20%至25%。
  (4)曲糖化力400至600单位,发酵力150单位以上,粉碎度20目筛的细粉占70%至75%,曲粮比为18%至22%。
  (5)入池淀粉在20%至22%之间,夏季18%至20%之间。
  (6)入池水分在52%至54%左右。
  (7)入池酸度1.5至2.5。
  (8)分层起糟,糟醅入窖“底还底、中还中”和双轮底。
  (9)发酵周期80-120天。
  (10)缓火蒸馏,截头去尾,量质摘酒,分级贮存,蒸粮时间不低于60分钟。
  3.勾贮工艺:
  (1)原酒使用陶坛分级贮存。
  (2) 成品酒勾调采用贮存一年以上的优质原酒为基酒,用贮存五年以上的专用调味酒进行勾调。
  (3) 勾调加浆用水采用保护区域内经过锰砂、石英砂、活性炭三级过滤处理的东淠河水。
  (三)质量特色。

项   目

标   准   要    求

酒精度,%(V/V)

50

45

42







色泽

无色(或微黄)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

窖香幽雅

浓中带酱

窖香幽雅

浓中带酱

窖香幽雅

浓中带酱

口味

绵甜爽口、诸味协调、怡畅

绵甜爽口、诸味协调、怡畅

绵甜爽口、诸味协调、怡畅

风格

具有窖香幽雅、浓中带酱的独特风格







总酸(以乙酸计),g/L≥

0.60

0.50

0.50

总酯(以乙酸乙酯),g/L≥

2.00

1.80

1.80

己酸乙酯,g/L≥

1.20

0.80

0.80

固型物,g/L≤

0.40

0.60

0.60

注: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V/V)
 
  三、专用标志使用
  迎驾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霍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迎驾贡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00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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